元大金控于111年6月10日召开111年股东常会选举第九届董事(含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111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9日届满,连选得连任。第九届董事会由5位董事及4位独立董事所组成,8席男性及1席女性,平均年龄约66岁,董事成员平均任期为7年。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达44%。本公司不另设常务董事,董事会成员之专业背景涵盖金融、证券、银行、寿险及产业界、学术界,对于法律、金融监理或国际企业经营、并购、国际租税或资本规划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丰富之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并有益于公司企业价值与绩效之表现。
元大金控董事长为申鼎篯先生,总经理为翁健先生,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于108年12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第十次董事会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明订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之年度出席率(不含代理出席),宜达80%以上并列入董事绩效评估项目。112年共计召开13次董事会,董事平均出席率达98%,个别董事之出席率皆达85%以上。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责范畴规则」中明订董事主要的任务及职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权责划分表」及「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层负责明细表」,则揭示治理阶层、管理阶层与基层员工之各项工作职权,以贯彻分层负责精神,实施内部逐级授权机制。「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更明订独立董事主要任务及职责,期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公司营运发挥功能。
上市公司面临之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及多元,为持续强化本公司董事之核心价值及专业优势与能力,本公司参酌相关规定订有「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进修办法」,进修范围涵括董事进修地图之专业课程及核心课程,以协助初任或续任董事完成法定进修时数;就初任董事办理讲习或说明,俾协助其发挥职责及功能。另依前揭进修范围、「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处理作业进程」之规定,本公司每年至少1次对现任董事办理防范内线交易及相关法令之教育宣导,规划113年度董事进修课程,并提报董事会核定据以推动之。
本公司113年度董事进修课程分上下半年各办理2次,全年计4次。上半年办理情形包括,4月18日「洗钱防制及打击资恐实务与内线交易防制宣导」及5月16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与公平待客原则(内容含「金融友善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2场董事内部进修课程,并于下半年规划「资安危机管理」及「永续金融发展趋势」相关主题之讲座,此外亦协助安排董事参与外部之进修课程,以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专业职能,落实企业永续发展。
第九届董事提名名单及学经历专业背景说明 113年度董事进修情形- 元大证券董事
- 元大文教基金会董事
- 元大金控副董事长、总经理
- 元大证券董事长
- 元大证券(香港)董事长
- 元大证券亚洲金融公司副董事长
- 元大银行独立董事
- 台湾东洋药品工业独立董事
- 光宝科技独立董事
- 华新丽华独立董事
- 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常务理事
- 台湾东华书局董事
-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 国立清华大学科技管理学院兼任教授
-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兼任教授
- 高等专门职业考试典试委员
- 财金智能教育推广协会理事长
- 元大银行独立董事
- 联华电子独立董事
- 迦南美地休闲事业监察人
- 迦南美地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董事
- 兆丰金控董事长、总经理
- 兆丰银行董事长、总经理
- 华南金控董事长
- 华南银行董事长
- 台湾土地银行董事长
- 元大证券独立董事
- 国立政治大学财务管理学系名誉教授
- 中强光电独立董事
- 辜公亮基金会和信治癌中心医院董事
- 联华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国立政治大学校长、商学院院长、副院长、财务管理学系所主任
- 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董事
- 亚洲财务学会副理事长
- 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董事
- 中华民国柜台买卖中心董事、监事
- 金融重建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 国立政治大学金融系教授、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 元大人寿独立董事
- 退休基金协会副理事长
- 台湾指数公司指数编制委员会委员
- 中央存款保险咨询委员
- 台湾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
- 国立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兼任教授
- 中华民国期货公会期货信托基金风险控管委员
- 亚太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会理事
- 保险安定基金咨询委员
- 台湾风险与保险学会理事
- 金管会保险局投资型保险审查委员
- 台湾期货交易所结算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纪律委员会委员
- 元大银行董事
- 元大人寿董事
- 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
- 元大文教基金会董事
- 元大人寿副董事长
- 元大金控首席运行副总经理
- 元大银行副董事长
- 元大京华证券董事
- 元大银行董事
- 信义御邸作品陈忠源负责人
- 台北市觉修宫董事长
- 台湾电力公司常务董事
- 行政院政务顾问
- 台北市消防之友会理事长
- 长佳机电监察人
- 三石国际开发董事
- 私立延平中学董事长
- 元大国际资产管理董事长
- 元大人寿董事
- 元大银行董事
- 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人
- 美国纽约州律师
-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 法务部调部办事检察官
- 立荣航空董事
- 元大金控总经理
- 元大银行董事
- 全家便利商店独立董事
- 元大金控总审核
- 元大创投董事长
- 元大银行总审核、董事长
- 元大人寿董事
- 宝来证券董事、总经理
- 华侨银行常务董事、副总经理
元大金控订有「董事选任进程」,详细规范董事应具备资格及能力、候选人提名进程、选举方式、选票计算、选务、当选通知等事宜;另,考量董事会整体配置,亦同时规定董事间应有超过半数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系。「董事选任进程」中规定董事应具备之能力,包含营运判断、经营管理、危机处理、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及风险管理等9项能力,而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皆100% 具备运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
董事选任进程元大董事(独立董事)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及董事会得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审查其符合董事所应具备条件后,送请股东会,股东应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独立董事比例占董事会比例达 44%,并订定「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期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公司营运发挥功能。
各独立董事自就任以来,除参加例行之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外,并时常与公司经营领导阶层、各部室主管与业务经办同仁,研商公司治理或经营发展之相关事项,以期与经理阶层间发挥相辅相成之效益。为促进组织运作效率与业务决策计划,本公司除提供每位独立董事专属的办公室及相关配备外,并设有一位专属秘书,以便随时协助处理各项行政庶务,而独立董事每周多次亲临公司,投入相当时间,勤读会议数据,及约询相关主管深入了解本公司财务、会计、审核、风控等各项业务运作情形,以忠实运行业务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第九届独立董事选任之相关消息 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 第九届独立董事之独立性要件依据本公司「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办法(下称绩效评估办法)」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每年应依评估进程及评估指针运行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112年度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结果,于112年12月27日第九届第八次提名委员会及112年12月27日第九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讨论通过。
本公司考量公司状况与需要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并至少应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
三、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四、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
五、内部控制
六、对永续发展(ESG)之参与
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
二、董事职责认知
三、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四、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
五、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
六、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审计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薪资报酬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薪资报酬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薪资报酬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永续发展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永续发展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永续发展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永续发展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提名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提名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名审查及决策
四、提升提名委员会决策品质
五、提名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六、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本公司自行办理之绩效评估作业采用内部问卷方式进行,由绩效评估之运行单位收集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活动相关信息,分发填写附表一「董事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二「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考核自评问卷」、附表三「审计委员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四「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五「永续发展委员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六「提名委员会绩效自评问卷」及附表七「风险管理委员会绩效自评问卷」等相关自评问卷,统一回收后,针对评估指针之评分标准,记录评估结果报告,并提报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讨论。
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将提供于提名委员会,作为遴选或提名董事候选人时之参考依据;并将个别董事绩效评估结果提供薪资报酬委员会作为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参考依据。
为提升董事会之运作成效,依绩效评估办法规定,至少每三年1次委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进行。安排运行董事会绩效评估的外部评估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应符合具备「专业性及独立性」、「主要为承办有关董事会相关教育训练课程」、「提升企业公司治理等服务的相关机构或管理顾问公司」,并聘任至少3位董事会或公司治理领域之专家或学者,评估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运行情况,完成外部评估分析报告并提出评估结果与改善计划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本公司于110年9月委托「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就109/9/1~110/8/31期间进行董事会绩效评估,该机构委派评估专家三位分别就1.董事会之组成、 2.董事会之指导、3.董事会之授权、4.董事会之监督、5.董事会之沟通、6.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7.董事会之自律、8.其他如董事会会议、支持系统等8大项构面10题指针内容,以问卷及实地访评方式评估董事会性能。该机构及运行专家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具备独立性,并于110/10/8提出评估报告。本公司于110年11月19日第八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报告评估结果,并依据评估结果,做为持续精进董事会职能之参考。该机构总评及建议事项与本公司改善行动如下:
总评:
- 贵公司于民国107年首次委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进行董事会绩效评估,除将评估结果提报董事会外,亦将相关建议事项列为公司治理优先加强计划。贵公司继上次外部评估后,本次仍持续委托外部专业独立机构进行董事会绩效评估,显见贵公司自我精进,不断提升董事会性能之企图心。
- 贵公司重视高端人才养成与培训,制订完善人才发展制度,透过跨公司或跨职务的轮调历练、参与相关培育课程,让各继任人选深入了解集团整体发展策略、跨公司沟通协调机制、决策思维,以及政策运行作业等管理实务,并开办元大MBA计划,培养跨业主管人才,且将接班梯队培育设为各级主管之重要工作目标,相关运行成效及次年度运行重点亦定期于董事会中报告。
- 贵公司致力于企业永续经营与发展,积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以及诚信经营相关议题之运行,于永续经营委员会下设「诚信经营推动中心」及「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中心」,分别由两位独立董事带领,每季召开工作会议,并拟定2021-2025集团永续发展策略蓝图以及精进DJSI相关指针之要求,足见贵公司对永续经营之执着以及重视独立董事之意见与价值。
- 贵公司于每年年初将中长期策略运行情形提报至董事会,鉴于策略指导是董事会重要职能之一,建议贵公司可考量于每年定期会议或利用其他场合,与独立董事深入讨论公司所面临之环境与重大发展策略,让独立董事能更充分参与各项策略意图的建构与形成,并提供专业指导与咨询,以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性能。
- 贵公司提名委员会职责目前系以制定董事会成员之遴选标准及相关继任计划为主,建议可将高端经理人接班与培训计划纳入督导范围,定期查看相关机制运作情形,以强化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督导人才培育运行成效之职能,持续为公司创造永续发展之动能。
- 本公司将于中长期策略运行情形提报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前,先行与独立董事深入讨论本公司所面临之环境与重大发展策略,让独立董事提供其专业指导与咨询,以提升董事会性能。
- 有关高端经理人继任计划,已纳入提名委员会职权事项,业于111/3/15董事会修订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
本公司董事成员之选举采提名制,由提名委员会依该届董事应选之名额及所需具备之条件,延揽及推荐适合之候选人,经董事会议决通过后并同股东推荐人选,于股东会选举之。
董事成员之继任规划,除应符合法令规定条件外,将依据公司发展方向与中长期策略目标,考量董事会成员所需之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及性别等多元化背景暨独立性之标准,寻觅适合之人选。继任人选除考量多元化之专业知识技能(如金融、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科技或风险管理)及产业经验外,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包括营运判断能力、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对子公司之经营管理)、危机处理能力、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及风险管理知识与能力。
另为兼顾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会专业董事之配置规划及公司营运策略发展,董事会成员除上开各项能力外,并应能具备与公司经营主轴、中长期稳健成长发展策略之能力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俾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与督导功能。
本公司现行重要经营团队及功能长均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除熟悉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之运作外,对于公司策略之拟定及发展、内部控制与法令遵循监督与运行、风险管理之控制与因应,均可逐步磨练并养成董事之专业知识及能力。基本上,本公司透过派任专业人士及高端经理人至各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参与子公司之发展规划、内部控制、法令遵循与风险控制等之监督与管理,完善其担任金控未来董事之能力。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功能长及相关主管多于子公司历练过董事、监察人职务,实已熟稔董事会运作、决策及各公司之内控、风控、法令遵循及公司策略规划等事项,此种透过实务参与结合个人专业淬炼,均可提升决策视野及督导能力,实为金控董事会继任规划之绝佳人才库。本公司对董事及派任至各子公司董事,每年均进行绩效考核;各公司内部对高端管理人员亦有绩效目标之考核,均可作为尔后选任董事接班人选之参考。
整体而言,本公司董事接班规划除延揽外界适当之专业人士外,亦透过公司内部及各子公司董事、高端主管历练之培养,储备未来继任之人选,俾能兼顾「专业」与「传承」,为公司永续经营奠定良好基础。
本公司111年6月10日全面改选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方向与中长期策略目标,选任本公司翁健总经理及元大人寿杨晓文独立董事为新任董事,其专业资历符合本公司多元化政策及目标,为适当之继任人选。
111年度本金控延揽多位专业人士担任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包括陈品呈先生(前凯基期货副董事长)担任子公司元大证券、元大期货之董事,以及刘启群先生(台湾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潘进丁先生(前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崇权先生(前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陈安斌先生(前交通大学金融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孙雅丽女士(国家资通安全研究院董事)及郭炳伸先生(前第一金控董事)担任子公司元大证券、元大银行、元大人寿、元大期货等公司之独立董事,并聘任胡睿涵女士(前非凡电视台新闻部总监)担任元大投顾董事长。透过外部专业人士加入金控各子公司董事会,不仅提升决策视野,更深化督导能力、强化公司治理,也显著提升董事会性能。
现任金控申鼎篯董事长、翁健总经理、元大银行蔡明修董事长、元大证券陈修伟董事长、元大期货林添富董事长、元大证金龚绍兴董事长、元大创投陈麒漳董事长,皆曾任本金控集团高端管理职务,均为本公司落实「专业」与「传承」之董事继任计划的具体展现。
元大金控为妥善管理投资事业,订有「投资事业董事、监察人遴选、服务及考核规则」,系为增进元大与各投资事业委任董事、监察人之配合,以借由董事、监察人参与投资事业之经营管理,维护元大投资权益。
元大于指派投资事业之董事、监察人时,应根据「董事、监察人遴选资格检核表」及「利害关系人系统查找结果」,以确认其资格条件及兼职情况符合相关法令规定,并通知受派任公司、受派人员任职之公司及当事人知悉,以利必要时申报主管机关或其他应配合办理事宜。
-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 专业知识技能:特别是专业背景(如金融、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或科技或风险管理)、专业技能及产业经验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运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其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 营运判断能力。
-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 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对子公司之经营管理)。
- 危机处理能力。
- 产业知識。
- 国际市场观。
- 領导能力。
- 决策能力。
- 风险管理知識与能力。
依前揭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目标及落实情形如下:
- 独立董事占董事席次比率达40%以上;
本公司独立董事共4席,占比为44%。 - 自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起,以不同性别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达三分之一为目标;
第九届已选任一名女性独立董事杨晓文女士。
规划2025年董事改选时,本公司将增加女性董事,以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为目标。 - 依「金融控股公司发起人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负责人兼职限制及应遵行事项准则」规定,设置符合自然人专业资格之董事席次。
111年选任第九届董事共9席(含4席独立董事),以自然人身份当选之自然人董事共6席(含4席独立董事)。
符合前述准则应设置5席自然人专业董事之规定。
董事成员产业经验包括金控、证券、银行、保险、信息技术、营建、航空、资产管理、公用事业、机电、教育、零售及药品等产业,并具备金融、行销、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法律、财务与会计、资产管理、工程与营建及精算等专业技能。董事具有营运判断、经营管理、危机处理、国际市场、并购、领导与决策及会计与财务分析等多项专业能力,对本公司海内外业务管理、经营决策及风险控管等各项策略及计划之发展均有良好之贡献。本次选任第九届董事符合本公司多元化政策及目标,将能发挥所长协助公司在兼顾「稳健获利」、「风险控管」及「永续发展」三大核心理念衡平下,朝向「亚太区最佳金融服务提供者」及「国际永续标竿企业」两大目标迈进。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中,申鼎篯董事任职元大证券近50年,具备丰富之金融管理能力,经历多次国内外并购案,并推进集团获利创新高,为本公司自然人金融及证券专业董事;翁健董事自108年7月26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迄今逾4年,并于109年10月至112年8月担任元大银行董事长,其投入金融领域已逾30年,历练证券、银行、创投、人寿保险与金控,担任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与运行间之重要推手,为本公司金融、证券及银行专业董事;马维辰董事自102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凭借其对金融业及产业之洞察力,引领本集团推动财务、业务上之集成,带动集团五大事业体共同成长,朝向亚太区最佳金融服务提供者之愿景稳步迈进,为本公司自然人金融专业董事;薛明玲独立董事具备会计师资格,对金控公司有近十年之查帐经验且成绩优良,为本公司会计专业及自然人金融专业独立董事;徐光曦独立董事任职银行业40余年,具备处理国际金融业务、国际化布局与海外事业经营管理等经验,为本公司自然人金融、银行专业董事;周行一独立董事任职元大证券独立董事多年,研究专长为投资学、风险管理、国际金融及创业财务管理,对台湾证券业与资本市场发展具有深度之研究,为证券市场及公司治理等领域之专才;杨晓文独立董事曾于金融监理机关暨周边事业担任重要职务,推动公司治理及金融实务运作之经验丰富,为自然人金融及保险专业董事。除此之外,具备法律相关专业者有宋耀明董事;具备财务会计专业者有申鼎篯董事、马维辰董事及四位独立董事;具备信息技术业、营建与工程专业者有马维辰董事及陈忠源董事。且本公司董事在并购专业、风险管理、商务管理、金融银行保险及公司治理、永续发展议题等,均具有丰富之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
本公司董事平均任期为7年,1位董事任职期间为12-14年,3位董事任职期间为8-11年,3位董事任职期间为5-7年,2位董事任期年资为0-4年。本公司董事8名男性及1名女性,年龄分布情形为2位在51-60岁,4位在61-70岁,3位在71-75岁,平均年龄为66岁。
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情形 董事专业资格及独立性
- 通过定期查看并建议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办法」部分内容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事。
- 通过本公司113 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告事。
- 本公司113年上半年度数金业务报告。
- 本公司113年知识产权运行报告。
- 通过本公司参与认购子公司元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办理现金增资案。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暨订定股票股利配发基准日及增资发行新股基准日等事宜。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永续金融准则」部分条文事。
- 通过订定「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政策」事。
- 通过本公司「元大金控2023年永续(ESG)报告书」。
- 通过本公司变更总公司所在地报请主管机关许可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事。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部分条文事。
- 通过修订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之目标事。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通过本公司113年股东常会召开相关事项。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董事酬劳分派事。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员工酬劳分派事。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事。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盈余分派案。
- 通过本公司112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部分条文事。
- 通过子公司元大证券及元大银行共同出售承德大楼事。
- 通过为本公司113年度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审计品质指针评估暨委任、报酬事宜。
- 为落实公司治理,加强公司提供董事行使职务之支持,促使董事会发挥应有功能,依照主管机关新版公司治理蓝图之政策规划,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置公司治理人员,由董事会主任秘书担任,并依最新「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之规定,于2019年3月6日董事会决议调整为「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备于金融相关机构及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法令遵循、内部审核、财务、股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三年以上之专业资格。
- 本金控长期以来皆由主任秘书负责董事会之议事作业及协助遵法等公司治理事务。为配合政策推动,指派现任主任秘书李资深副总雅彬为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主管。
-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57-2条规定,公司治理主管职掌事项如下:
-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 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 提供董事运行业务所需之数据。
-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 向董事会报告其就独立董事于提名、选任时及任职期间内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令规章之查看结果。
- 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 2023年度业务运行情形如下:
- 配合「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及「上市上柜公司风险管理实务守则」导入企业风险管理机制,规划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层级,由非功能性委员会转型为功能性委员会,并协助建构该委员会组织架构。
- 办理2023年度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 (1). 依据公司章程及本金控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五十七条之二规定,协调各单位办理股东会之议事相关作业。
- 督导办理本公司董事会重要规范之研修调整,包括修正本公司组织规程、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董事进修办法、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办法…等及订定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
- 督导办理第九届(2022年度)公司治理评鉴,荣获上市公司排名前5%;金融保险类排名11%-20%。
- 办理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之议事作业,强化议事进程遵法及利益回避事宜。
- 提供董事运行业务所需之数据,提醒董事于运行业务或董事会决议时(后)应遵守之相关法规;并于会后针对董事建议或意见,追踪后续处理情形及进度。
- 协助办理董事会遵循诚信经营承诺书及财报保密声明书之签署,并严格把关反洗钱及防制内线交易之作业。
- 办理董事进修相关事宜,协助董事践行多元进修机制。
- 办理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相关作业。
- 向董事宣导法令异动,协助董事遵法及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 协助董事遵循「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本公司股票」之规定。
(2). 协助召开实体股东常会并首次以视频辅助,提供股东多元管道参与股东会。
(3). 协助股东会完善相关作业,顺利推动议事事宜。
(4). 协助股东了解本公司与公司治理相关运作,网页数据之更新,以确保股东权益。
- 大众证券董事长
- 元大国际资产董事长
- 元大证金总经理
- 元大证券运行副总经理